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观点网讯:9月8日,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关于2023年第三次公开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,决定公开出让城区三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。
据悉,宗地2023-25号为晋安区福光南路以东,远洋路以北;三远片区LP-K-4A出让地块,土地出让面积46872平方米,合70.31亩。地块起始价18.55亿元,最高限制价格21.33亿元;容积率为1.0以上、3.1以下(其中商业建筑面积不少于3000平方米,不超过7000平方米);设置1处幼儿园,用地面积不少于5040平方米。
宗地2023-26号为晋安区福光南路以东,远洋路以北;三远片区LP-K-4B出让地块,土地出让面积44731平方米,合67.1亩。地块起始价18.53亿元,最高限制价格21.30亿元;容积率为1.0以上、3.1以下(其中商业建筑面积不少于4000平方米,不超过8000平方米)。
宗地2023-27号为晋安区宦溪镇北二通道北侧,山溪村出让地块,土地出让面积65982平方米,合98.97亩,地块容积率为0.35以下(含已建建筑,其中文化设施建筑面积不少于7900平方米,社会福利设施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,剩余为商业商务建筑面积)。
宗地2023-25号、26号采用“限地价、竞首期付款比例、摇号”方式拍卖出让。宗地2023-27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拍卖出让。
据公告显示,宗地开发建设及商品房销售要求:宗地2023-25号、26号商品住宅销售指导均价33000元/平方米,鼓励建设“立体生态住宅”。
由于本次出让项目绿色建筑、装配式建筑具体建设要求、建设标准、监督检查和验收等事项由建设主管部门予以落实。因而商品住房建筑面积超过10万平方米的,全装修比例应达到60%以上。
此外,竞得人企业不在宗地所辖区内,竞得人拟成立或属地政府要求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,竞得人应自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完成新公司注册登记并签订补充合同。
本次拍卖于2023年9月28日上午10:00进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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