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资料图片)
天眼查App显示,近日,因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,韩某某新增一则限制消费令,关联案件为杨幂与其相关网络侵权责任纠纷,执行法院为北京互联网法院。
据此前公布的杨幂与韩某某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一审判决书显示,被告韩某某未经原告杨幂允许,在其运营的淘宝店铺内发布含有原告肖像及姓名的宣传材料,易使受众群体误认为原告系涉案产品的代言人,构成对原告肖像权、姓名权的侵犯。法院判决韩某某向杨幂道歉,并赔偿杨幂经济损失5万元。
关键词:
相关文章
-
侵权杨幂商家被限消 商家侵权杨幂被限消
-
绿美平远展新颜 民族团结花盛开
-
共襄盛会 | 派勒纳米最新涂料智能制造解决方案亮相2023中国国
-
天味食品: 公司发行GDR事宜已获瑞士证券交易所监管局附条件批准
-
3000万捐赠!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支持京津冀抗洪救援
-
科技周报|北大称LK-99不是超导体,单性生殖首次实现
-
公募基金都在买什么?--盘点公募基金二季报
-
底薪伍德成香饽饽!湖人与勇士均对其十分感兴趣
-
上海上半年新设外资企业2541家
-
固始:精细化服务助力县域产业经济高质量发展
-
家的感觉!马尔康社媒晒照:武汉大家庭,我们一路相伴
-
日本防卫大臣称将对滨松空军基地进行有机氟化合物调查
-
万科时隔4年超27亿北京拿地
-
北京:向各中央单位、解放军、武警部队、中央企业、兄弟省区市和
-
地产股午后持续走弱 京投发展逼近跌停
-
宝马5系将停产 优惠达9万!还买什么二线豪华?
-
杨鸥:中国房地产经过20年发展如今面临5种情况 | 博鳌快讯
-
康希诺A股20CM涨停
-
万达突发!一名副总裁被警方带走
-
该国1976年以来首次,与另一国探测器几乎同时抵达